全民拼防疫消費滿額贈活動辦法
全民拼防疫消費滿額贈,活動辦法
一、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廚具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
二、協辦單位:喜特麗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三、活動期間: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申請至2020年1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四、活動通路:凡屬中華民國廚具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之會員且經喜特麗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授權產品販售之經銷商。
五、活動內容:下述條件皆需符合,方可享有滿額好禮,贈送全聯商品禮券NTD1,000。
(一) 新裝設廚房之消費者,凡於上述實施通路內,購買喜特麗烘碗機+瓦斯爐+排油煙機產品,建議售價加總達NTD30,000(含)以上。
(二) 經授權產品販售之經銷商發予「消費滿額贈品兌換券(蓋有分公司營業章暨銷售店點章)」。
(三) 填妥「贈品領取簽收單」、張貼「消費滿額贈品兌換券」及「銷售憑證(發票)影本」。(詳附件)
(四) 回寄至「喜特麗全民拼防疫消費滿額贈活動小組」,經審核無誤後,7個工作日內寄發全聯商品禮券NTD1,000。
六、全聯商品禮券兌領流程:
七、備註:
(一) 上述產品購買,發票區間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二) 申請贈送全聯商品禮券,依郵戳日期至2021年1月31日止,逾期不受理。
(三) 贈品兌換券需加蓋分公司營業章及銷售店點章後生效。若缺漏任一戳章,恕不得申請贈送全聯商品禮券。
(四) 贈品領取簽收單,涉及全聯商品禮券寄送之收件地址,請務必填寫可收件地址,避免信件遺失。
(五) 贈品領取簽收單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影印清晰供明顯辨別,避免影響全聯禮券兌領權益。
(六) 贈品領取簽收單之銷售憑證(發票)影本,請清楚載明喜特麗品牌與型號,以供兌領資格判定。
(七) 禮券經領取後不得退換。如遇缺貨或不可抗力之事由,導致贈品內容變更,有權更換贈品,改由等值贈品取代之,領取者不得要求折現或轉換其他獎品。如因使用該贈品產生之爭議,由該贈品之提供廠商依法承擔責任。
(八) 填寫個人資料後,視為同意本公司得將其個人資料於本活動目的範圍內蒐集、處理暨使用之。本公司僅使用參與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於此次活動用途,且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以維護領取者權益。
(九) 領取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之情事,將被取消領取資格。如因此致無法通知其訊息時,喜特麗不負任何責任,且如有致損害喜特麗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應負一切法律責任。
八、【履行個人資料保護法告知事項】: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稱個資法)規定,向參與本活動消費者告知下列事項,請參與本活動消費者於參與本活動前務必詳閱。
(一) 蒐集個人資料公司:喜特麗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二) 蒐集之目的:參與「全民拼防疫消費滿額贈」贈品兌換活動及後續相關程序使用。
(三) 個人資料之類別:包括姓名、手機號碼、聯絡地址等個人資料中之識別類資訊。(具體項目則如本活動參與頁面及活動辦法內所列事項)
(四)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期間: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存續期間、依相關法令或契約約定之保存期限,或本公司因執行業務所必需之保存期間。
地區:本國、未受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限制之國際傳輸個人資料之接收者所在地。
對象:本公司、本公司廣告主、本公司委託機關及執行本活動時之必要相關人員。
方式 :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
(五) 依個資法第三條規定,本活動參與者瞭解,就其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
得向本公司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惟本公司依法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得向本公司請求補充或更正,惟依法本活動參與者應為適當之釋明。
得向本公司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以及請求刪除,惟依法本公司因執行職務所必須者,得不依本活動參與者請求為之。
(六) 不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 本活動參與者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本公司其個人資料,若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經檢舉或本公司發現不足以確認本活動參與者的身分真實性或其他個人資料冒用、盜用、資料不實等情形,致本公司無法進行必要之確認作業,本公司有權暫時停止提供本活動相關服務,若有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七) 茲本人同意提供個人資料(包括姓名、電話、e-mail、地址)予喜特麗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並同意喜特麗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得於所有產品銷售、活動參與、抽獎相關活動、資料儲存與整理、郵寄、稅務等用途蒐集、處理及利用(包括國際傳輸)本人之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均不受任何限制,並得委託第三人為前述之行為。
(八) 本人瞭解就所提供之個人資料依法得行使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請求補充或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以及請求刪除等權利。